資訊安全旨在保護資訊資產,其核心目標通常由
CIA三要素來定義:
- 機密性 (Confidentiality):確保資訊不被未經授權的個人、實體或流程存取或揭露。例如:檔案加密的目的是保護機密性。(管理112-2 Q2)
- 完整性 (Integrity):保護資訊與處理方法的準確性與完全性,確保資料未被未經授權的竄改。例如:防止駭客竄改銀行存款金額。(管理112-1 Q4, 管理113-1 Q4)
- 可用性 (Availability):確保已獲授權的使用者在需要時能夠存取資訊與相關資產。例如:防止DDoS攻擊導致網站無法訪問。(管理113-2 Q40, 管理112-1 Q3) 建立備份機制主要關聯可用性。(管理112-1 Q103)
安全性(Security)本身不是基本要素之一,而是這些要素的總稱或目標。(管理113-2 Q4)
可靠性(
Reliability) 和
可讀性(
Readability) 也不是基本要素。(管理112-1 Q2)